春節(jié)、藏歷新年臨近,各類侵財案件進入高發(fā)階段。連日來,拉薩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點打擊什么犯罪”的原則,緊盯民生小案,嚴防小案變大案、小事變大事,深入分析當前拉薩市盜竊案件多發(fā)原因,有針對性地強化打擊措施,增強打擊效能。
群眾扎堆辦年貨 “扒手”趁機偷手機
年關臨近,市民紛紛前往超市、商場等公共場所置辦年貨。借此時機,一些犯罪分子將目光投向了正在忙著采購的市民。近日,拉薩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反扒大隊破獲兩起扒竊案,抓獲2名犯罪嫌疑人。
2023年12月25日、27日,拉薩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反扒大隊分別接市民胡某和拉某報案稱,白天逛街時手機被盜,請求民警查處。接到報案后,拉薩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反扒大隊迅速組織偵查人員展開調查取證工作,通過視頻分析研判,鎖定楊某和王某兩名嫌疑人,并發(fā)現(xiàn)兩人作案后已逃離拉薩市前往區(qū)外。隨后,辦案民警前往區(qū)外開展抓捕工作,在當?shù)毓簿值拇罅f(xié)助下,于2024年1月11日在當?shù)啬迟e館內將兩名嫌疑人抓獲,并于1月14日押解至拉薩。
經民警調查及審訊,查實2023年12月25日、27日,兩名嫌疑人分別在拉薩市城關區(qū)天路小區(qū)附近和北京東路某商場附近扒竊他人上衣口袋內的手機。目前,楊某和王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民警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外出時,手機、錢包等貴重財物要放在貼身口袋;在商場購物時,隨身包不能離開視線;外出就餐時,不要把包隨手放在椅子后;在進出各類大型商場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時,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隨身財物,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切勿貪圖便利 不給電動車上鎖便離開
電動車因方便快捷、經濟實惠等原因,受到廣大市民的青睞。然而也因為電動車好偷、易銷贓等原因,成為犯罪分子主要的“下手對象”。2024年1月4日16時許,拉薩市公安局城關公安分局扎細派出所民警巡邏至拉薩市色拉北路武警公安醫(yī)院附近時,發(fā)現(xiàn)路邊一名推著電動車的男子,好心的民警本想上去幫忙,怎料該男子在看到警車后神色慌張,形跡可疑。民警隨即上前對該男子進行盤問檢查。經初步詢問,男子對其所推的電動車來路交代含混不清,民警將其帶至派出所并移交駐所刑事辦案力量作進一步調查。
據悉,當天該男子達某是推著自己在醫(yī)院門口剛剛“得手”的電動車,準備去賣掉變現(xiàn),結果沒走多遠就被巡邏民警發(fā)現(xiàn),當場抓獲。經民警深挖,另查實: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犯罪嫌疑人達某在拉薩市團結新村社區(qū)、曲米路附近等地共盜取4輛電動車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達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辦理及追贓工作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民警提醒:一定要給自己的電動車、自行車安裝可靠的鎖具。停放在路邊時,千萬不要貪圖一時的便利,不上鎖便離開,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防范入室盜竊 要加固門鎖關好門窗
1月1日9時許,拉薩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二大隊駐功德林派出所刑事辦案力量接市民許先生報警稱:1月1日8時許,其下班回家后發(fā)現(xiàn)家中衣柜內的一部手機、一條黃金項鏈、一條黃金手鏈等首飾被盜,涉案總價值3萬余元。
接到報警后,拉薩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二大隊偵查人員立即趕赴現(xiàn)場開展相關調查取證工作。經調查,偵查人員發(fā)現(xiàn)許先生被盜的手機已被販賣。掌握線索后,偵查人員立即展開調查,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米某,并于日前在拉薩經開區(qū)某小區(qū)附近成功將其抓捕歸案。通過調查審訊,犯罪嫌疑人米某交代了其于1月1日凌晨,前往許先生所住的出租房內,盜竊一部手機、一條黃金項鏈、一條黃金手鏈等首飾,涉案總價值3萬余元的犯罪事實。
經偵查人員進一步深挖,另查實:2023年9月至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米某先后在拉薩市巴爾庫路某出租房、小區(qū)等地作案6起,盜竊現(xiàn)金18700元及黃金首飾4件、手機兩部,涉案總價值8萬余元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米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現(xiàn)已追回手機一部、黃金首飾3件。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醒:切勿將現(xiàn)金留放在屋內,要加固門鎖、關好門窗。發(fā)現(xiàn)被盜后,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如發(fā)現(xiàn)形跡可疑人員,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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