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牢固樹立新時代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理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一直以來,全區(qū)法院加大普法力度,以依法能動履職促推司法保護,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營造良好法治和社會環(huán)境。
為提高思想認識,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全區(qū)法院積極構建“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協(xié)同發(fā)力的工作格局,建立未成年人“三合一”審判團隊,為推進未成年人權益一體化保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時,始終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妥善處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撫養(yǎng)、探望以及涉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確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優(yōu)先保護。積極開展法庭教育和回訪幫教工作,確保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在庭前、庭中、庭后均能得到保護。
在做好普法工作方面,全區(qū)法院落實法治副校長機制,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5名資深法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各中級、基層法院分別選派法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切實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治宣傳力度,協(xié)助履行保護學生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參與安全管理等工作職責。2023年以來,全區(qū)法院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200余場次,受教育人數(shù)2萬余人次,發(fā)放宣傳資料及物品4萬余份;開展“模擬法庭進校園”普法活動140余場次,參與活動2.4萬余人次,切實在學生群體中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在落實未成年人犯罪幫教機制方面,全區(qū)法院建立健全“庭前交心談話”“庭審教育感化”“庭后跟蹤幫扶”工作措施,積極開展未成年人犯罪前期預防及后期思想改造、行為糾正等工作,對生活確有困難和需要幫助的未成年人罪犯提供全面幫扶,防止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同時,全區(qū)法院積極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在審理案件中對符合犯罪記錄或相關記錄封存條件的進行全面排查并實施封存。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積極指導全區(qū)法院負責家事審判的相關庭室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必須向未成年人父母發(fā)放“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告知書,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為進行早期預防。此外,在堅持教育、挽救、感化為主,懲罰為輔工作總方針的基礎上,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見》,對于主觀惡性深、情節(jié)惡劣、危害嚴重的未成年人犯罪,絕不姑息縱容,堅決依法懲治,確保司法公正。
此外,為進一步構建符合未成年人案件特點和規(guī)律的工作機制和審判體制,全區(qū)法院還培養(yǎng)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專業(yè)隊伍,加強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跨部門協(xié)同審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建立未成年人“三合一”審判團隊,并指導中級、基層法院全部完成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審判團隊的組建工作。
下一步,全區(qū)法院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的重要部署,以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為契機,一以貫之落實黨和國家少年兒童工作方針政策,以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未成年人審判這份陽光事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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