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張雪芳)為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創(chuàng)造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統(tǒng)一部署,拉薩交警組織300余名警力在“十一”期間,開展了酒駕夜查專項行動。近日,記者從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調查大隊對“十一”期間查處的5名涉嫌危險駕駛的嫌疑人依法進行了刑事拘留。下一步工作中,該大隊將嚴格按照相關辦案程序,對這5名嫌疑人作出機動車駕駛證吊銷處罰,并提請檢查機關批準逮捕。
10月4日22時許,旦某駕駛一輛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至藏熱路某加油站附近時,因滿身酒氣,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攔下。隨后,民警對旦某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第一次測試為:151mg/100ml,第二次測試為:150mg/100mg。為了確定旦某是否涉嫌危險駕駛,民警將其帶到拉薩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血液抽樣檢測。根據(jù)出具的乙醇檢驗報告顯示,旦某乙醇濃度為:152.3mg/100ml,依據(jù)國家標準,證實旦某確實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guī)定,對旦某進行了刑事拘留3日。不過,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輛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另外,杜某、王某、普某、赤某四人,同樣被依法刑事拘留,他們將共同面臨法律的嚴懲。
在此,拉薩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隨著拉薩市機動車保有量持續(xù)增加,廣大駕駛員應提升對危險駕駛罪的認知,不要抱任何僥幸心理,切莫酒后駕車,以身試法。為營造安全道路交通環(huán)境,希望大家能夠提高交通安全意識,保障市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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