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印度報業(yè)托拉斯近日報道,頻發(fā)的強奸案引起印度全社會的廣泛關注。來自金奈的3名女汽車工程師發(fā)明了一種配備全球定位系統(tǒng)(GPS)模塊的女性內衣,能夠在女性遭到侵犯時通知其家人和警察,并向歹徒發(fā)射高壓電流。(4月2日國際在線)
先來看新聞中所述,工程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該產品配備全球定位系統(tǒng)(GPS)模塊和GSM移動通信模塊,安裝壓力感應器,能夠釋放高達上千伏的瞬間電流,電流最多能發(fā)射82次,還能及時向女孩的家長和警察發(fā)出警報。只是先不論其“技術”有多么地先進,光看外表這一防強奸內衣竟酷似中國古代的貞操內褲,無怪乎有人會稱其為“貞操褲”改良版。
再來看這一新式防強奸內衣的效用,很多網友就曾質疑說:“發(fā)明那有用嗎,把你的打暈,衣物都脫光,再把衣物放到水里,你那些設備有用嗎”?事實的確如此,“天天穿成圣斗士一樣才能出門”,根本就不現(xiàn)實。更何況這種內衣還價格不菲,眾多窮苦女兒家當然無福消受。
其實,這種防強奸內衣之所以會在印度隆重問世,也是有原因的。印度城市又臟又亂,“每29分鐘都會發(fā)生一起強奸案”更讓其臭名昭著。頻頻見諸報端的強奸事件甚至已到了令國民麻木的地步,有印度網友就曾吐槽說:“報紙上報道強奸不算新聞,哪天沒報道強奸才是新聞!”還有人揶揄道,印度國家旅游局應該把宣傳口號“不可思議的印度”改成“不可思議的強奸之都”。
維護社會安全,震懾犯罪分子,法律不可或缺。而細細分析印度強奸頻發(fā)的原因,法治無力是根本。印度法律規(guī)定,對犯強奸罪要處7年以上10年以下監(jiān)禁,并處罰金;發(fā)生強奸孕婦、奸淫未滿12周歲幼女、2人以上輪奸等情形,處10年以上或終身監(jiān)禁,但在現(xiàn)實中印度強奸嫌犯審判時間長且量刑較輕,“強奸案16年未結案”、“警長強奸少女20年后獲刑”還時有曝出。
法律無力震懾強奸的同時,印度社會對女性還“有著蔑視的心態(tài)”。她們沒有獨立的人格,是男子的附屬品,“在印度社會中的地位就像中國解放前的祥林嫂?!痹忻襟w調查顯示,印度許多地區(qū)濫殺女嬰成風,因為生女兒不僅被別人鄙視,而且出嫁時還要支付高額嫁妝,無異于一樁“賠本買賣”。路透基金會的新聞機構“TrustLaw”,甚至還將印度列為婦女境遇最差的國家。
實際上,對于印度女性的悲慘生活來說,強奸只是“九牛一毛”。有媒體就曾爆料說,印度還有無數(shù)兒童和年輕女性被有組織地販賣到色情行業(yè);在一些古老的宗教傳統(tǒng)中,窮人家的女孩子往往也會被以宗教的名義終生淪為“性奴隸”。而在印度農村,至今仍有不少女性明碼標價被自己的丈夫販賣,或在家人逼迫下從事色情行業(yè),“童婚”、“群婚”、“租婚”怪相層出不窮。
由此可見,“防強奸內衣”的問世,表面上是印度女性想避免被強奸,骨子里則是民眾在“強奸之都”里缺乏安全感的顯現(xiàn)。有關部門若能以此為鞭策,切實完善相關法律,普及法律知識;真正摒棄重男輕女觀念,提高女性地位,發(fā)揮婦女在政治生活中作用;執(zhí)法部門加大執(zhí)法力度,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對敢于犯事者嚴懲不貸;婦女具備相關預防及應對知識,外出時小心謹慎,則“強奸之都”恐就能不見矣。(楊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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